「我X你媽的什麼恐龍法官?!妳判那什麼鬼東西?!」鬼修羅旁邊那個年輕人整個人跳起來,衝著主法官大吼。

 

  「法警!!」

 

  兩名法警上前便要將年輕人帶走,眾人一片沸騰,有幾個人同樣也開始大罵了起來。

 

  「請問法官大人,是因為證據不足而如此判定嗎?!」檢察官在一片喧鬧中,大聲喊了出來。

 

這名檢察官並非新人,他已經有一定的資歷,事實上他明白在兒童性侵案件中,證據相當難取得,所以很多時候必須靠對受害者的反覆交相詰問,來影響法官心證,只是這種方法對於受害者的傷害極大,所以非必要他不希望用這種方式。

 

而這個案件,相當難得的竟然會有目擊證人,更有非法取得的證據足以影響法官心證,所以他選擇了對小女孩傷害較小的舉證方式,用各項證據搭配驗傷證明及受害者證詞,原本以為必定已經足夠,然而這個主法官卻似乎聽信被告律師的片面之詞,做出不合常情的判決。

 

「我們有事後立即開驗的驗傷證明,也有受害人經過心理專家輔導鑑定後的完整口述證詞!另外尚有目擊人證,且被告根本沒有通過測謊,請問您憑什麼斷定他沒有性侵?!」檢查官面色嚴肅,大聲地說道。

 

  難道……還是一定得讓小女孩承受反覆詰問的二度傷害,這個法官才能夠採信?!

 

  「檢察官閣下,你搞錯一件事,我並沒有斷定他沒有傷害受害人。」主法官看見法庭內的情況,臉色有些蒼白,但還是感覺相當固執地堅持自己的想法。

 

  「什麼?」檢察官相當驚訝,疑惑地問道:

  「所以您相信被害人有遭受攻擊?」

 

  「是的,根據驗傷單、被害人證詞、證人證詞及測謊結果,足可判定被告有以手指對被害人進行性交行為,這點我並不否認,檢方所提出的證據也已足夠。」

 

 

  「那為什麼……」

 

  「只是你應該也清楚『加重強制性交罪』的判定,必須是以『強暴』、『脅迫』、『恐嚇』、『催眠』或其他違反意願之方式才能認定,基本上就算被告真的有傷害受害人,只要她沒有反抗、沒有明確表達不要,就只能以性騷擾罪論處,或是你可以另案再提刑法二二七條中,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性交的罪名。但是你們現在提的『加重強制性交罪』部份,被告無罪。」

 

  法庭內因為主法官的話而陷入一片不可思議的寂靜,再怎麼樣沒大腦的人都清楚知道是明確犯罪的事,連話都說不清楚的老遊民都能了解是非的事,一個同樣為女性,受過高等教育,通曉法律的主法官,卻只因為「法條」上的咬文嚼字,做出這樣的判定。

 

  匪夷所思!!

 

  「妳的意思是……只要她沒有說『不要』……就等於沒有違背她的意願?!重點不是在她有沒有受到傷害,而是她有沒有明確拒絕?!」檢察官氣得全身微微發抖,幾乎快要說不出話來。

 

  「是。」

 

  「一個未滿五歲的小女孩要怎麼懂得說不要!!!!」檢察官再也忍耐不住,暴吼了出來。

 

  「妳他X的混帳法官!!妳有沒有女兒?!!要不要讓我來試試她會不會說不要?!!我X………」鬼修羅旁邊的年輕人狂罵了起來,但馬上就被法警架出去,他第一時間竟然還想要跟法警搏鬥,但鬼修羅畢竟還算冷靜,一個眼神就讓他停止了反抗,只是一直到他離開法庭大門前,嘴巴都不斷在罵著,而且越罵越是下流,罵到主法官臉色鐵青。

 

  然而事情並沒有落幕,整個法庭內群情沸騰,就連蕭執行長也站起來,高聲說道:

  「法律不外乎人情,如果不能顧念到最基本的道德人性,要法官來執行這樣的法律有什麼意義?!如果只懂得照法條走,卻沒有任何自我道德判定的能力,我們找台電腦來當法官就好,要妳何用?!」

 

  邵黎瑄差點便要鼓掌叫好,卻聽坐在自己身邊的葉叔竟然也開了口:

  「法官大人,我們跑新聞的向來秉持中立,但如果連我們都能看得出來是非對錯,不知道為什麼法官大人看不出來?」

 

  一個戴著眼鏡的大學生說道:

  「法律是人訂的吧!!法律也沒有說是不是『脅迫』要從哪裡來看吧?!」

 

  「對啊!!難道他用欺騙的方式讓小女生坐到腿上,不是違背意願?!」

 

  「那請問法官,今天如果是一個啞巴被性侵不能叫,是不是也不算強制性交罪?!」

 

  法庭內不斷有人叫囂,主法官大喊了幾次肅靜,卻一點用都沒有。

 

  這時卻見安撫了自己部下的鬼修羅緩緩站了起來,他的氣勢莫名地壓過了所有人,只聽他沉著聲,一字一字緩緩說道:

  「如果法律無用,我,來懲治惡徒。」

 

  「對!!說得好!!」

 

  「司法已死!!臺灣的法律廢了!!」

 

  「肅靜!!再吵我就把所有人逐出法庭!!我告你們藐視法庭!!」

 

  「來告啊!!妳告我啊!!我把妳所有見不得人的東西都查出來!!」肥胖宅男又來這一套,大聲挑釁。

 

  「別怕這法官啦!!廢物恐龍法官!!被收買了!!」

 

  「直接揍那個變態!!」

 

  「打死他!!」

 

  法庭內逐漸失控,有人甚至向著那個變態衝去,主法官和另外兩名法官臉色蒼白,站起來向後退,法警則急忙呼叫支援。

 

  然而這時,卻有一道平靜的聲音,在喧囂聲中,感覺相當細微地傳出。

 

  「所有人安靜,坐下!」

 

  邵黎瑄第一時間聽到這個跟其他人相比,十分突兀的話語之時,有一種相當荒謬且可笑的感覺。

 

  這個聲音淡泊微弱,但用的語氣卻是命令句,在這樣的情況之下,她實在想不出會有什麼樣的人,可以命令大家安靜。

 

  然而極為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,當法庭內眾人聽見這個聲音後,卻瞬間寧定下來。

 

  就算是主法官敲破一千隻槌子,大概也不會有這樣的效果。

 

  邵黎瑄不可思議地朝向發出聲音的那人望去。

 

  竟是那瘦弱不起眼的高中生!!

 

  邵黎瑄張大嘴巴,跟著她竟發現,包括蕭執行長和鬼修羅,竟然都對著那高中生輕輕點頭,然後坐了下來。

 

  這是在做夢吧?

 

  不對我知道了……

 

  拍電影!這一定是在拍電影!!

 

  難怪那個法官會這麼白目,葉叔也真是的,帶我來拍戲現場整我。

 

  不對……不對……

 

  拍電影……怎麼會請到蕭執行長和鬼修羅?!他們不是演員啊!!是貨真價實的啊!!

 

  哪可能一個高中生能命令得了他們?!!

 

  究竟是怎麼回事?!

 

  高中生緩緩站起來,對著主法官說道:

  「一旦宣判,無法改判是嗎?」

 

  「是……」主法官莫名地感受到一種奇特的壓力,跟鬼修羅給人的壓迫感不同,眼前這個高中生明明就只是個青澀的毛頭小子,但卻完全無法讓人忽視他話語中隱藏的魄力。

 

  「我想也是。」

  高中生面色沉凝:

  「既然這樣,我們再說什麼也沒有意義。」

 

  「…………」主法官很想說是,很想叫這些人趕快離開,但莫名地被高中生神情傳達出的某種沉重壓得說不出話來。

 

  「如果法律是這樣子,那就隨它吧!」

  高中生緩緩說道:

  「我們會用自己的方法,來執行正義。」

 

  他說完,轉身走向法庭大門,再也不看主法官一眼。

 

  讓邵黎瑄更驚訝的是,幾乎整間法庭旁聽席的人跟著也都站了起來,包括蕭執行長和鬼修羅,都跟著那名高中生魚貫走出。

 

  「我們也走吧!」葉叔低聲說道。

 

  「好!」邵黎瑄不用等葉叔說,早已準備好站了起來。她現在對這個高中生已經生出了絕對無法忽視的興趣,如果不跟著出去看看他們究竟要做什麼,自己這個記者以後大概也不用再當了。

 

  邵黎瑄跟著葉叔,走在人群的最後方,但她的目光一直沒有離開過帶頭的那個高中生,只見他的步伐不快也不慢,似乎有些沉重,但又似乎極為沉穩。

 

  高中生走到「台北地方法院」外面的一個空地,面對著車水馬龍的大馬路,停了下來。

 

  眾人也在他身後停下,高中生注視著遠方良久,不發一言,也沒有回頭。

 

  邵黎瑄驚訝地輪流看著所有人,只見他們都沒有不耐的神色,而是各自找了舒服的姿勢,有人直挺挺地站著,有人靠著牆壁,有人乾脆坐到附近的台階上,但每個人的目光,都還是停留在高中生身上。

 

  似乎,他們在等待著什麼。

 

  風,獵獵吹著。

 

  高中生的短髮在風中微微飄揚,衣服也飄動著。

 

  但除了頭髮和衣服外,他就連指頭都沒有移動半分,只是凝神站立著,邵黎瑄看著他瘦弱的背影,莫名地有一種奇特的心酸湧上心頭。

 

  他……為什麼看起來……像是承擔了那麼多……那麼多……

 

又過了許久,鬼修羅終於走上前,在高中生背後與高中生輕聲交談了幾句,只見高中生輕輕搖搖頭,鬼修羅點點頭,又走了回來。

 

  跟著蕭執行長也走了過去,跟鬼修羅一樣與高中生低語幾句後,高中生搖頭,蕭執行長也退了回來。

 

  邵黎瑄看到這裡,隱隱已經查覺到某個事實,這一群人會出現在這裡,參與這場還沒有傳開的兒童性侵案,似乎是因為他們屬於某個神秘的團體或組織,甚至連鬼修羅和蕭執行長,也都是這個組織的成員。

 

  而這個貌不驚人的高中生……是組織的首領?!

 

  邵黎瑄正在努力思索,究竟是什麼樣的組織,才有可能出現這般不可思議的成員組合時,高中生忽然轉過了身。

 

  只見他臉上似乎有著某種經過深切思考後,由意志轉化而成的堅定,他環視了圍繞在他身後的數十人一圈,跟著揚聲:

  「一個人能改變什麼?沒有。」

 

  所有人屏氣凝神,專注地看著高中生。

 

  「一百個人能改變什麼?!沒有!!!」

 

  高中生更大聲地說了出來,聲音有著特殊的感情,邵黎瑄即使跟這個組織一點關係都沒有,還是感受到了一種悲壯的感染力。

 

  「那一百萬個人呢?」

 

  高中生停了下來,一個一個地,將每個人的眼睛看過一遍。

 

  「有,可以改變很多很多!」

 

  「所以……」

  高中生振臂舉起握拳右手,做出極端強而有力的宣告:

  「追隨我吧!!」

 

  「讓我們……來改變這個世界!!!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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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關這次案件上的一些爭議,其實要這章看完才會比較明白。證據其實並沒有不足,因為兒童性侵案大多發生在無人處,基本上要有證人是非常非常難的,證據上來說也不像成人性侵可以有精液採證,通常只能用唾液,但如果是用手指的話基本上就較難取得證據。

 

  兒童性侵案主要還是看法官心證,但需要經由特殊專業人員輔導受害者,且不能用「刻意引導」的方式來取得證詞,所以必須反覆詰問,對受害者的傷害是相當大的。但如果被告無法通過測謊,而證詞又有專業人士背書,那通常法官會採信。

 

  這次案件的爭議重點大家只看上一章的話會搞錯,重點並不在於「壞人有沒有對巧兒做壞事」,重點是「要判什麼罪」。性騷擾罪只是「民法」,不但只能輕判而且還可能易科罰金或緩刑。「加重強制性交罪」可以判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是最重的,而主法官建議另案偵辦的「與未滿十四歲者進行性交」屬於「強制性交罪」,只能判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

  在真實案件中,法官是因為女童坐在男子大腿上卻沒有激烈反抗,所以認定不適用「加重強制性交罪」,而只輕判三年兩個月,遭到社會輿論瘋狂攻擊。

 

  所以看完這章,才能完整表達出我對於司法的不滿與憤怒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上次謎題解答> ( E ) 說真的我還蠻喜歡華仔這角色,雖然有點低俗,不過罵得很爽,xd……

 

< 本次謎題 > :明天感覺好像也會有歌曲,感覺啦!如果不是明天也是後天,總之來猜猜這次會是什麼樣類型的歌吧!7點給押

 

( A ) 中文抒情

 

( B ) 英文抒情

 

( C ) 英文搖滾

 

( D ) 中文搖滾

 

( E ) 台語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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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Ultimate Game Walker 終曲遊戲師 序曲 Game Set ! (5)

 

主角開始展現他心機的特質了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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